2007年11月6日至2007年11月8日,自治区编办与宁夏行政学院联合举办了学习贯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全区各级编办的主任、副主任和区直各委办厅局人事处长(办公室主任)近150人参加了集中培训。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编委副主任徐松南同志参加了开班式并做了重要讲话。
徐松南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第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置机构、依法管理机构编制提供了法律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着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国家政权的基础性工作,处在改革的最前沿,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其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政府的行政效能建设及和谐社会的建立。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为机构编制工作指明了方向。要紧紧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条例》学深、学透,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积极推进我区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徐松南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用《条例》来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体制机制建设任务,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严管、严控机构编制,严肃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为顺利推进党的十七大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体制机制建设任务营造良好的环境。
徐松南要求,学习贯彻《条例》要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着力研究解决历史积淀下来的超编问题,着力研究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探索创新编制管理方式。要紧紧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把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体制机制支持作为首要任务,提高理论素养,做好理论武装,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履行职责,为实现宁夏跨跃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经过3天的集中学习培训,参训人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论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任务和要求,理清了工作思路,增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中央编办专门派人来宁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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