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机构编制网欢迎您
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 返回主站 |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自治区编办2008年工作要点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08-05-18

      2008年自治区编办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着力研究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促进政府效能建设,积极为实现宁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方向、重点和要求
      (一)按照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编办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正确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新方位,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刻认识新时期、新阶段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深刻认识机构编制这一重要执政资源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体制改革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自觉把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宁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抓落实。

      (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理论创新。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改革任务和要求,着力在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如何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如何划分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如何在机构设置方面体现不同层级和不同地区的特点、如何保持适度的政府规模、如何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几个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力争拿出一批符合党的基本理论、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符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的理论成果,用以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实践。

      二、积极做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一)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全国编办主任会议提出的“五个坚持”的要求,积极做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准备工作,适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

      (二)结合自治区政府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在继续做好政府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的同时,清理部门交*重复的职能,修订完善部门“三定”规定。

      (三)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指导中卫市积极做好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适时在全区推开。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坚决守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乡镇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两条底线”。

      三、积极做好其它体制改革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文化、卫生、司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的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等工作,研究提出精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意见。

      (二)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全区职业教育机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理顺高职、中职和职业高中的管理体制,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机构编制标准,整合编制资源,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加强政府的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逐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四)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体系和经办机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及编制标准实施意见》,逐步整合城市社区卫生资源,调整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五)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整合全区各行业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及其职能,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保统筹、税务征收、财政管理、审计监督、银行发放”的社会保险费征管新体制。

      四、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研究提出分类推进全区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按照行政类、公益类、经营类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不断巩固和扩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成果。今后,除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文件明确规定外,不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不再将应由行政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和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继续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二)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继续执行审批机构预审制度、机构编制审批备案制度、新增人员控编审核制度和上收部分超编县(市、区)机构编制审批权等规定和办法,在不突破编制总额的前提下,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需要适时对人员编制进行动态调整。

      (三)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研究建立机构编制问责审计制度,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改革和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不同事业单位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人员控制数管理相结合的新机制,盘活事业单位资源,激活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养事少养人,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并认真抓好落实。

      (五)改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严格依法登记和管理。改进事业单位登记方式,积极探索实施网上登记。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六)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程序,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和处罚暂行办法》。在继续做好日常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设,着力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三定”规定和履行“机构编制方案”规定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建立机构编制评估制度,防止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越位、缺位和错位。加强“12310”举报电话的投诉受理工作,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

      六、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一)建立学习型机关。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培训,完善学习内容,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培训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改进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按照政府效能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三)切实搞好机关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全面落实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党内民主生活制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