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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督查组来宁对我区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情况进行督查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08-05-26

      5月17日—23日,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副司长李文希同志率督查组一行5人,对我区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情况进行了督查。

      在督查期间,督查组深入基层,抽查了中卫市、石嘴山市惠农区和平罗县,实地检查了3个市、县(区)所辖的6个乡镇,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现场督查等方式,就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情况进行督查。召开了由自治区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就抽查的情况进行了反馈,听取了意见和建议。

      在与自治区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时,督查组首先听取了自治区编办姚占河主任的工作汇报;自治区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编办五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就有关问题也进行了发言,同督查组进行了探讨。在认真听取姚占河主任的工作汇报和与会人员发言后,李文希副司长对宁夏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她指出,宁夏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工作措施扎实,管理规范,基础好、水平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自治区到市、县区,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工作。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批示。在督查组督查的过程中,抽查的市、县、区,领导都亲自给我们介绍情况,市里的领导参与陪同,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地方领导同志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常说领导重视是关键,宁夏各级领导的重视,对于促进宁夏严控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二是抽查的市县区和乡镇,实现了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数量“只减不增”的阶段性目标,乡镇人员整体呈逐年递减态势。

      三是自治区、市、县三级机构编制部门对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控制措施得力,管理规范。首先,全面推行了“乡镇编制实名制”。定编到人,谁在编、谁不在编,谁占行政编制、谁占事业编制都分得很清楚。为了推进编制实名制管理,自治区还推行了编制和实有人员公开制度,将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编制数、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经费形式和在编人员的姓名、性别、职务、编制类型等信息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示。“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通过编制公开,既将很多历史遗留的矛盾和问题暴露于“阳光”之下,又促进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堵住了乡镇进人的“口子”。其次,管理流程比较规范,构建起了比较完善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间的配套协调约束机制,编制的“龙头”作用得到了较好地发挥。

      四是规范了乡镇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2003年下半年,宁夏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制定了《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意见》,明确了乡镇机构设置限额和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定编标准。我们抽查的市县区和乡镇,都能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对乡镇机构和编制进行了重新规范,既满足了乡镇实际工作的需要,又达到了严格控制的目的。2004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和编办先后印发了“上收部分县区机构编制审批权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县(市、区)审批机构编制预审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将部分县区机构编制审批权暂上收到自治区编办或地市编委,并明确规定各市、县区、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或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等事项,必须上报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预审同意后,再按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审批。这些措施,对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大,推动作用明显,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按照中央编办的要求,今年3月20日至4月20日,自治区编办对5个地级市的12个县(区)、22个乡镇进行了抽查,并督促各市开展自查。全区各级编制部门每年都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尤其是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些督促检查活动,较好地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了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任务的落实。

      六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抽查的乡镇中,有的乡镇在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地探索。乡镇人事权很小,实行“乡财县管”后,乡镇的财权也非常有限,新形势下乡镇干部的积极性如何调动、激励机制如何建立等,是当前乡镇基层政权建设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抽查的惠农区红果子镇,事业单位现有非在编人员14人。这些人员与在编人员一起工作,他们面临着今后可能被分流的巨大压力,工作积极性比较高。我们问其中一个非在编人员,他说,工作一定要好好干,下一步有编制空出来了,自己还能入编,否则就把饭碗给砸了。也就是说,是否入编,已经成了乡镇的一个激励手段。这对我们有一定的启示。抽查的平罗县渠口乡,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干部考核细则和考勤制度,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对乡干部逐步从粗放式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乡里推行“一岗双责”,乡干部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分片包村,并对包村干部实行动态过程监控;推行考勤公示制,迟到、旷工者及时给予一定的惩罚。这些工作机制上的创新,较好地缓解了乡镇工作任务繁重与人手不足的矛盾。

      实行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以来,很多地区抱怨乡镇人手不足、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红果子镇、渠口乡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挖掘现有人员工作潜力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思考。我们反复强调“只减不增”,除了减轻财政负担、巩固税费改革成果,还有一个意义,就是把住乡镇进人口子,逼乡镇创造出适合实际需要的运行机制来。

      总之,从督查组近几天的督查情况看,宁夏机构编制系统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基础工作扎实、机构编制管理起点高,工作水平比较高,处在全国的前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李文希副司长还就督查中发现的需要改进的问题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一是部分市、县区领导对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有松懈思想,存在“只减不增”政策控得太严了,该松一松的想法。

      二是市、县区机关干部“虚挂”在乡镇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自治区个别部门存在“条条干预”问题。

      四是有的地区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存在不够规范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自治区编办要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市县切实加以整改。同时,要坚决把住乡镇进人的“口子”,始终绷紧“只减不增”这根弦。确保“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要巩固成果,进一步规范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同时,总结、借鉴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经验,加强对市、县机构编制和人员的控制。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根据中央编办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和要求,自治区编办主任姚占河表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严控严管力度。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自治区编办将逐项梳理核实,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宁夏“十一五”期间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
  


李文希副司长听取宁夏编办汇报


李文希副司长在中卫市迎水桥镇询问工作人员


李文希副司长在惠农区园艺镇查阅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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