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自治区编办在银川召开编办主任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区)编办主任参加会议,姚占河主任在会上讲话。
姚占河主任指出,《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体现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符合中央总体要求,同时也切合我区实际。《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正式进入方案制定阶段。当前,一定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转变职能是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也是衡量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着力解决政府“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按照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要求,划清政府职能边界,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管到位,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理顺职责关系,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合理确定部门职责,避免职责交叉重叠、政出多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确保部门正确履责;同时,理顺市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结合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市县和乡镇、市县部门和乡镇的事权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将乡镇可以承担的工作下放给乡镇,完善乡镇功能,赋予乡镇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要突出市县政府履行职责重点,切实把市县政府的工作重点放到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政策法规,规划指导区域产业发展,依法管理本区域的各项经济社会事务,特别是直接面对社会、企业、公众的事务,加强教育、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上来,强化市县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改进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改进对基层与群众的直接服务,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
二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责任。明确和强化责任是检验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各级政府机构必须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到不逾权、不越位、不缺位、不失责。既要着眼于提高行政效能和促进事业发展,加大部门职责调整整合力度,明晰界定部门的职责,协调好不同部门在同一个问题上的职责分工和履行职责时的衔接方式,避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重复管理;更要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在配置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的责任,并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效能目标管理、行政问责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切实解决权责脱节问题。
三要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抓手”。《意见》明确地级市政府机构限额为30个左右;县级市政府机构限额为22个左右;县政府机构限额为14至22个左右;市辖区政府机构限额为14至18个左右。这次改革,市县政府工作机构设置不要求上下对口,不搞左右看齐,给予市县更大的机构设置权限,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优化组织结构,在自治区规定的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的设置机构,把地方的发展方向和支柱产业在机构设置上体现出来,突出地方特点,真正做到“一县一策”。要落实政事分开,规范机构设置,通过机构、职能调整整合的方式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规范,将应纳入政府工作部门但因限额制约、经自治区批准设为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设置为政府工作机构或并入行政机关,从根本上解决政府职能“体外运行”的问题。要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结合改革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任务交给职能部门承担。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对一般性工作不再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的事项,明确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审批,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要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要结合改革,进一步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城市政府要强化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职能,减少对县(市)具体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增强县(市)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稳妥地在全区推进自治区直管县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探索建立适合宁夏地域特点的行政管理架构。
五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要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的调控力,根据机构调整和职能整合情况,结合“三定”工作,合理确定各部门的人员编制,严格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总量和领导职数总数。
在讲到做好改革方案的拟定和报批工作时,姚占河主任强调,各地要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深刻理解改革精神,把政府机构改革放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大局中,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研究拟定机构改革方案。并提出研究拟定机构改革方案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紧密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突出重点,坚持以转变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解决制约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快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各地务必在5月10日前将方案由同级党委、政府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批,确保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最后姚占河主任就各级编制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出要求,他说,各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不畏艰难、不辱使命,扎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把握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三要坚持原则,排除干扰,因地制宜地做好机构调整、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工作。四要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和外部环境。

自治区编办姚占河主任作讲话
各市、县(区)编办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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