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编办审核区直各部门“三定”规定严把四关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理顺职责关系,合理界定职责权限,解决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权责不明的问题,自治区编办采取有力措施严把四关,审核区直部门“三定”规定。
一是严把初审关。以业务处室为班底,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初审组,在认真梳理分析各部门职能、理清主要职责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文件有规定且需要在“三定”中相衔接的职责事项,依据原“三定”规定中应当继续保留的内容,以及近年来自治区编委或编办批复调整的职责事项等要求,参照国务院各部门“三定”规定,对区直各部门报送的“三定”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界定职责权限,明确相应的权力和责任。
二是严把复审关。成立由办领导牵头的2个复审小组,采取流水做业的方式,对初审稿字斟句酌,认真把握政策界限,划分部门职责边界,确定职责权限,切实做到职责明确、权责一致。
三是严把联审关。邀请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专家,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复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各部门在法定权限内依法行使职能,承担责任。
四是严把会审关。各部门“三定”规定经初审、复审、联审后,最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由办领导和各业务处负责人集体研究讨论修改,有效确保了“三定”规定的质量。
目前,区直各部门“三定”规定已有近一半通过自治区编办严格审核,正在抓紧按有关程序报批。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理顺职责关系,合理界定职责权限,解决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权责不明的问题,自治区编办采取有力措施严把四关,审核区直部门“三定”规定。
一是严把初审关。以业务处室为班底,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初审组,在认真梳理分析各部门职能、理清主要职责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文件有规定且需要在“三定”中相衔接的职责事项,依据原“三定”规定中应当继续保留的内容,以及近年来自治区编委或编办批复调整的职责事项等要求,参照国务院各部门“三定”规定,对区直各部门报送的“三定”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界定职责权限,明确相应的权力和责任。
二是严把复审关。成立由办领导牵头的2个复审小组,采取流水做业的方式,对初审稿字斟句酌,认真把握政策界限,划分部门职责边界,确定职责权限,切实做到职责明确、权责一致。
三是严把联审关。邀请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专家,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复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各部门在法定权限内依法行使职能,承担责任。
四是严把会审关。各部门“三定”规定经初审、复审、联审后,最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由办领导和各业务处负责人集体研究讨论修改,有效确保了“三定”规定的质量。
目前,区直各部门“三定”规定已有近一半通过自治区编办严格审核,正在抓紧按有关程序报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606号 a> Copyright 2018 www.nxjgbz.gov.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