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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经验交流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在中卫召开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09-06-15

      6月11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中卫市召开全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经验交流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推广中卫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经验,部署全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现场观摩了中卫市文昌镇、镇罗镇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卫市、中宁县、中卫市农牧林业局、中宁县恩和镇、海原县海城镇作了大会交流发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于革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副主席郝林海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小结。

      于革胜副书记指出,中卫市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市县各级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建国书记提出的“在试点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大力推进,争取走出一条新路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创新,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一是在转变乡镇职能上做了有益探索,较好地解决了乡镇“干什么”的问题;二是在机构设置上做了有益探索,较好地解决了乡镇“怎么干”的问题;三是在干部管理体制上做了有益探索,较好地解决了“干得好”的问题。通过开展试点工作,中卫市进一步转变了乡镇职能,理顺了部门和乡镇的责权关系,优化了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了服务“三农”的力量,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初步达到了改革预期目的,也为全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自治区编办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和下一步在全区全面推开付出了辛勤努力。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区乡镇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区《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当前,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出发,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圆满完成这项事关全局的重要改革任务。

      于革胜副书记强调,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以转变乡镇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建立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首先,要围绕核心,在推进职能转变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强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职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职能,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强化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职能。并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处理好县和乡之间的职责关系,处理好不同条件乡镇深化改革的关系,处理好乡镇和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其次,要抓住关键,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一要建立涉农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新机制。按照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区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管理性、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活动,管理性职能要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要进一步强化,经营性活动要推向市场。二要建立干部管理考核新机制。对派驻乡镇的单位,实行派出部门和乡镇双重管理,以派出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切实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弊端。三要建立对乡镇考核的新机制。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统一组织对乡镇的考核,凡是主要由县(市、区)部门负责,乡镇协调配合的工作,不再对乡镇进行考核,不属于乡镇职能范围内的事项不列入考核内容。四要建立乡镇财政管理新机制。要建立乡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城乡社会保障和农民生活环境改善等公共领域的投入力度,增强乡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五要建立政务公开新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和收费标准,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效能。第三,要严守“底线”,在严管严控机构编制上下功夫。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是这次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底线”,必须毫不动摇地坚守住。一要综合设置乡镇机构。总的要求是,乡镇综合办事机构不超过3个,乡镇事业机构不超过4个。机构设置形式和名称不搞“一刀切”,不统一要求上下对口、左右一般齐。二要加强乡镇编制管理。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在自治区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各乡镇的职责任务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不得突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这次乡镇机构改革,自治区明确要求,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乡镇,行政编制控制在33名左右,人口在3—4万人的乡镇控制在28名左右,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控制在23名左右;乡镇领导职数一般不超过7名,个别工作任务重的乡镇不超过8名。对乡镇编制问题,凡县(市、区)整体超编,但乡镇空编的,可在县(市、区)范围内调剂解决,选派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工作;对县(市、区)有空编,乡镇也缺编的,由自治区编办协调县(市、区)提出具体意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向社会公开考录充实。第四,要多措并举,在提升乡镇干部队伍素质上下功夫。要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培养和使用并重,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并重,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二要提升服务群众水平。要认真学习借鉴中卫市“一站式”便民服务的成功经验,下决心解决好农民群众“上门来办事”和乡镇干部“走下去办事”的问题,努力实现农民办事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三要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实现从管理农民向服务农民转变,从行政推动的方法向示范引导的方法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乡镇党委、政府的新形象。四要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什么人员少、就培训什么人员”的思路,进行短、平、快专题培训,着力提高乡镇干部素质。五要不断转变作风。始终深怀爱民之心,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忧群众所忧,麻烦事耐心解决,难事想办法解决,小事不马虎,难事不推诿,急事不拖拉,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于革胜副书记要求,为确保乡镇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各市、县(区)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年底前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乡镇机构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统筹谋划、有效衔接、协调推进。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抓重点。二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改革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涌现出的新典型和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为推进全区乡镇机构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教育引导他们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参与改革,自觉服从安排。乡镇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为干部职工作出表率,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四要严明改革工作纪律。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批准的机构改革工作方案,严禁上级业务部门以任何借口干预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和人员配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事等部门要联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在搞好乡镇机构改革的同时,切实抓好经济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在改革实施过程中,确保事有人管、有人办、不脱节,特别是为老百姓服务办事的标准不能降低、能力不能降低、效率不能降低。

      自治区人大副主任冯炯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乐琴应邀出席了会议。各市、县(区)党委(工委)或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组织、编制、政策研究、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编办、政研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于革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自治区副主席郝林海主持会议并作会议小结


大会主席台


自治区编办主任姚占河在主席台就坐


大会现场


中卫市、中宁县、中宁县恩和镇、中卫市农牧林业局、海原县海城镇分别作交流发言


于革胜副书记在中卫市镇罗镇考察


自治区编办主任姚占河在了解中卫市文昌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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