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简报全文刊发《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总结》
近日,中央编办《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简报》第68期全文刊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总结》,并加注“编者按”对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供各地学习参考。
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从2008年4月开始准备,2009年1月20日正式组织实施,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和密切配合下,自治区编办扎扎实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目前各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运行平稳,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改革,较好地解决了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了政府组织结构,转变了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了政府责任体系,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推动了法制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改革后,自治区政府设置组成部门、直属(直属特设)机构35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结构、严控编制”的要求,在“三定”工作中,共取消、弱化、转移、下放职责26项,增加职责21项,加强职责61项,梳理并明确部门间职责分工44项,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66项,建立健全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纳入“三定”范围的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没有突破,其中行政编制2257名、政法专项编制964名、事业编制449名;部门内设机构由原来的502个减少为472个,减少30个,精简比例为5.97%,正处级领导职数由原来的575个减少为545个,减少30个,精简比例为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