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央编办的工作安排,按照自治区编办《关于在全区开展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共选择了83个事业单位,开展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工作。
这次试点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试点数量多。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中,共选择了83个事业单位,占全区事业单位法人总数的2.2%。其中,自治区级事业单位13个,市级事业单位14个、县(市、区)事业单位51个、乡镇事业单位5个。按系统划分:教育系统25个,文化系统20个,卫生系统27个,广电等其它系统11个。二是公开程序严。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合格事业单位中进行选择,并与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公开年度报告的试点单位。对于拟公开的年度报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认真审核,确保公开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公告范围广。各地都在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进行了公开。固原市、石嘴山市还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年度报告公开,兴庆区在政务公开电子屏上公开了试点单位的年度报告。自治区编办已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83个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分别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宁夏机构编制网、宁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上进行了公开,下一步将选择部分事业单位在自治区级报刊上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