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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3-04-12

      为大力支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落实试点单位法人自主权,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近日,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厅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宁编办字[2013]72号),从人事管理、运营管理、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和其他政策方面提出了支持试点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配套政策意见。

      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安排,我区从去年8月份开始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自治区先后成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小组,印发《关于推进我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从区、市两级教育、卫生行业选择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宁夏大学附属中学、银川市实验中学、银川高级中学、银川市中医医院、石嘴山市光明中学、石嘴山市中医医院等7个事业单位先行试点。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各方一致认为,研究制定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配套政策,打破事业单位目前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运营管理、收入分配、机构编制、财政、监督等管理方式,是落实试点单位法人地位、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
     
      《政策意见》从落实试点单位用人自主权、运营管理自主权、收入分配自主权方面进行了政策和制度设计,为试点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政策保障。下一步,试点单位将依据《政策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事业单位章程》和决策失误追究、信息披露、绩效考核、重大事项和年度报告公开、重大事项听证等制度,完善治理规则,建立理事会,健全管理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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