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完成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编办《关于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安排,结合事业单位年度检验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改革的要求,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适应改革新情况和新特点,创新工作方法,指导全区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如期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截止4月20日,全区完成合法登记的事业单位3537个,其中有3211个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书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换发有效期5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结合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922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变更登记并根据“事业单位开办资金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的改革要求,对72个设立和239个变更开办资金的事业单位进行了登记。
此次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措施,落实改革。按照中央编办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全区事业单位年检改革的工作,下发《关于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改革目标,落实改革措施,指导科学实施。二是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发挥举办单位的前置审查与监督作用,确保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的报送质量。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多种交流沟通方式,主动宣传改革,有效指导事业单位的开展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三是全面公示,扩大监督。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强化了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的责任,同时将公示监督范围由原来的政府监管事业单位,扩大为政府、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管,形成了对事业单位监管的合力,促进了社会共治。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编办《关于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安排,结合事业单位年度检验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改革的要求,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适应改革新情况和新特点,创新工作方法,指导全区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如期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截止4月20日,全区完成合法登记的事业单位3537个,其中有3211个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书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换发有效期5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结合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922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变更登记并根据“事业单位开办资金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的改革要求,对72个设立和239个变更开办资金的事业单位进行了登记。
此次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措施,落实改革。按照中央编办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全区事业单位年检改革的工作,下发《关于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改革目标,落实改革措施,指导科学实施。二是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发挥举办单位的前置审查与监督作用,确保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的报送质量。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多种交流沟通方式,主动宣传改革,有效指导事业单位的开展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三是全面公示,扩大监督。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强化了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的责任,同时将公示监督范围由原来的政府监管事业单位,扩大为政府、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管,形成了对事业单位监管的合力,促进了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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