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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重新制定工作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6-03-30

        近日,按照中央、自治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有关精神,自治区编办印发了《关于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对全区重新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推进了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进程。
        开展新一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制定工作,旨在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理清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和职责边界,科学确定机构名称、清理规范主要职责、综合设置内设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规范经费形式,优化配置事业机构编制资源,以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通知》要求,凡已下发分类批复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都要重新制定机构编制方案。在制定机构编制方案中,现有公益类事业单位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主管部门也不得将行政职能委托由事业单位承担。事业单位要退出与主业无关的经营活动或剥离相关业务。原则上10名编制以上可设置内设机构,每个内设机构编制员额不少于3名。自治区各部门和市、县(区)事业单位编制调整不能突破现有编制总量。领导职数要从严从紧核定,原则上不予增加。
        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由各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要求于2016年4月底前报送自治区编办,按规定程序审核研究后分期分批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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