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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编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业单位减编控编工作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6-06-28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减编控编工作,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今年以来,自治区编办按照自治区编委《关于严格控制事业编制总量进一步加强事业编制动态管理的意见》(宁编发[2015]46号)精神和“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大事业编制动态调整力度,精简和收回了一批事业编制。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核定市、县(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宁编发[2015]52号)精神,收回了中卫市、原州区、隆德县、海原县、盐池县等市、县(区)部分超标准配备的中小学教职工空编161名。二是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变化情况,认真测算,收回了自治区地质局、水利厅、民政厅等部分事业单位空编73名。三是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后区直各部门保留公务用车情况,加强司勤人员编制管理,首批收回23个单位43名后勤服务事业空编,并根据现有司勤人员自然减员等情况,逐步收回超出保留车辆司勤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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