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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编办深入市县宣讲《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文章来源: 综合处 更新时间: 2022-05-09

近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办法》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办法》得到有效落实,5月6日,自治区党委编办到银川市及其辖区宣讲《办法》精神、解读政策规定。

宣讲中指出,事业单位是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覆盖了教育、卫生、文化、农业、科技、生态环境等诸多行业领域,加强和规范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对于巩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守正创新,主动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审批权限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及时将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规律性、操作性和普遍适用的创新成果上升为管理制度,为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我区第一部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党内法规。

宣讲中要求,各市、县(区)党委编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发挥好《办法》的法治引领和规范保障作用,通过规范管理提升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一是增强学习贯彻《办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认识出台《办法》的重要意义,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办法》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办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形式理解掌握《办法》的精神实质、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各级干部运用《办法》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认真抓好《办法》的组织实施,及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办法》开展改革,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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