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机构编制网欢迎您
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 返回主站 |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自治区党委编办体改处扎实细致做好 “属地管理”清单编制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 体改处 更新时间: 2023-09-28

按照自治区党委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自治区党委编办体改处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指导目录,进一步理顺县乡关系,厘清职责边界,减轻基层负担。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调研梳理清单事项。聚焦“属地管理”概念泛化问题,针对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领域由县乡共同承担事项,深入了解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在露天烧烤及油烟扰民的监管执法、建成小区内违章建设的监管执法、秸秆焚烧专项整治等工作的堵点,进一步规范清单编制口径,梳理出涉及“属地管理”职权事项110、责任事项77项

坚持实用为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采取横向沟通与纵向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先后2征求43家部门、27个县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意见建议60余条,经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噪音污染监管执法等领域厘清了审批、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牵头部门统筹及兜底责任、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协同落实责任,确保各司其职又多方联动。结合各县(市)区已建立的交办事项准入机制、部门考核评价机制、乡镇(街道)对县级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等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督检考”事项,力促“属地管理”相关工作落地生效。

坚持法治兜底,扎实做好修改完善文章。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将属地管理清单与镇街现行公布的权力清单、赋权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政务服务清单进行横向比对,严格按程序提请自治区司法对清单修改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于法有据、有法可依。“两个清单”指导目录涵盖17个领域87项行政职权、7个领域42项责任事项,为推进“依单履责、依单追责”,防止以“属地管理”为由搞“责任甩锅”提供了重要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