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地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件的通报》,自治区党委编办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结合实际,组织全区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
一是突出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传达。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党委编委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自治区党委编办室务会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通报》要求,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将《通报》转发区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县(区)党委编办,从提高政治站位、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三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并督促各地各部门将《通报》纳入本级党委常委会、编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关键少数”知晓全覆盖。
二是突出“三个结合”,深入自查自纠。将《通报》问题排查与本轮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三项工作紧密结合,以案明规、以案释纪、举一反三,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从严从实执行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规定。同时,将评估和自查情况作为效能目标考核机构编制管理赋分的依据,以评促考,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部门严格落实“三定”规定,高效履行职责。
三是突出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制度先行,出台《自治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法规制度,规范违规问题调查核实的程序、权限、纪律和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制定《自治区党委编办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办法》,采取定期、不定期跟踪问效,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机制,完善机构编制事项从审批到监督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机构编制联审机制,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督合力。通过严把“制度关”、“问效关”、“联审关”,进一步发挥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