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编办积极践行“编制就是法律”的工作理念,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扎实有效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为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深入推进法规宣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印发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星期三四点半”读书会等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邀请专家教授专题辅导,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培训。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进区市县三级党校,撰写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宣讲通稿作为全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授课基本稿,办领导和业务骨干到市、县(区)开展培训宣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培育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时修订《自治区党委编委工作规则》、《自治区党委编办工作细则》,研究制定《自治区党委编办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办法》、《控编审核办法》等一批管根本管长远的配套制度文件。制定《自治区党委编办内部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体系,规范内部安全管理,压实安全工作责任。结合当前和未来3年需开展重点工作和重点改革任务,出台《自治区党委编办法规制度建设计划(2025—2027年)》,各处对定下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不断提升制度制定执行质量。
认真梳理法规文件。将2000年至2025年2月现行有效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中央编办,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党委编委及自治区党委编办出台的134份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整理后编印了《机构编制法规文件汇编》。便于干部职工了解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法规政策,为提升我区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