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机构编制评估促建赋能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编办关于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近年来,自治区党委编办坚持以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为导向,先后对全区司法行政、检察、疾控3个系统、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62个区直部门(单位)和27个市、县(区)开展机构编制评估,推动各地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以评促效,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聚焦评估发现的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方面问题,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地各部门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持续加大机构编制统筹调配力度。通过机构编制评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调整国土空间规划拟订、信访、宣传和综合治理等职责配置,工业和信息化厅优化安全生产、军民融合、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等内设机构设置,部门运行更加顺畅、履职更加高效;采取“减超补缺”、“余缺调剂”等方式,将核减收回的编制向基础教育、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倾斜,积极盘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
二是以评促优,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评估质效。聚焦总结评估经验、及时复盘纠偏,持续优化评估指标、调整评估内容、创新评估方式,推动评估工作提质增效。精简优化评估指标,将原来的三级53项指标,结合实际优化调整为一级18项,最终精简为3个方面8项内容,并围绕行业部门特点进行针对性调整,确保评估指标实效性、科学性。建立自治区机构编制工作评估专家库,以“编办+专家”模式,储备200名左右评估专家,为评估提供有效智力支撑。坚持机关带系统、系统带基层,每年度选取部分评估对象自上而下进行“穿透式”评估,指导市、县(区)进行“交叉式”互评,鼓励各级编办结合实际扩大评估范围,不断拓宽评估覆盖面。
三是以评促管,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长效机制。聚焦固根本管长远,把评估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针对评估发现的行业主管部门“条条干预”、未按规定程序报送机构编制事项申请、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通过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流程,提出机构编制事项事前审查意见,把评估结果作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事前审查的重要依据,推动关口前移、审查前置,与事中审批、事后监管有效联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完善控编审核工作程序,将各地各部门控编审核与监督检查、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联动,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暂停受理控编审核业务,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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