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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09-07-13

      全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经验交流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意见》文件下发后,吴忠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听取了市编办的汇报,就尽快启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提出要求。6月25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对吴忠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市委书记白雪山同志指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会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整合资源、科学设置、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改革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吴忠市乡镇机构改革从7月初开始到9月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拟定方案。由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各乡镇的职能配置、履职情况、机构设置、人员构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市委、政府;由利通区党工委负责组织市区各乡镇领导到中卫市学习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经验,为市乡镇机构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拟定《吴忠市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由市编委会议审定后,报市委、政府审批。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成立吴忠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全面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乡镇干部考核办法、经费管理办法、工资管理办法等配套性文件;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大会并举办培训班。

      第三阶段:具体实施。各乡镇上报“三定”方案,由市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市编委会议研究审定后,报市委、政府审批;乡镇按照“三定”方案严格认真地做好实施工作,相关部门要跟进指导。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对各乡镇落实“三定”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不达标的乡镇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吴忠市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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