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强化机构编制 “动态管理”
为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将编制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最关键、最急需、最重要部位,实现机构编制资源合理配置与部门职能需求的科学对接,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近日,海原县委、政府出台《海原县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
《办法》按照精简、科学、法制、效能的基本原则,对机构编制实行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科学调整、统一管理,建立“职能有转有变、机构有设有撤、编制有增有减、人员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多途径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做到既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增机构编制的需求,又有效地管住机构编制总量,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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