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拓宽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增强预防腐败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通过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促进业务工作,市编办紧密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了岗位廉政风险点。
一是采取多种方式,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为了真正通过廉政风险点的查找,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覆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市编办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廉政风险点能够找准、找全。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各科(局)和岗位廉政风险重点,明确了查找的要求和办法;二是组织人员学习和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指导本单位开展查找工作;三是按照“四查”( (即:结合工作、自己查;交流沟通、互相查;召开会议、集体查;领导审核、把关查)的方式分别查找和确定科局和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二是结合岗位职责,确定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首先对班子成员、每个工作岗位和个人的职责进行梳理,查找出容易发生问题的廉政风险点;其次,围绕受理、决策、执行、监督环节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确定各个廉政风险点的风险等级,明确风险责任;第三是根据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研究制订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预警与处罚机制,及时纠正防控、化解廉政风险。
三是结合目标管理考核,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紧密结合,同安排、同要求、同部署,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真正通过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力的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