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开展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评估检查
7月19日至23日,隆德县对8个政府部门和2个乡镇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评估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反馈等形式,呈现四大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自治区评估检查文件下发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部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的评估检查组。二是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评估检查工作由县编办牵头,抽调县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人力资源、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各检查组成员分工明确、合作密切。三是评估检查涉及内容全面。此次评估检查工作中,除了解职责外,还将部门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也纳入评估范围,重点了解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行政审批中取消和现存的事项。四是评估意见当场反馈。下发意见反馈表,对评估检查中部门履行职责好的方面,予以充分的肯定,履责不到位或存在问题的,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隆德县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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