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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开展“三项”检查力促县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0-08-09

      近日,石嘴山市编办组织人员到县区开展了“三项”检查,一是县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违反党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二是县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状况;三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区能够及时传达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违反党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方面能够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发挥实名制管理的调控作用。大武口区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人员调配一律经区编委会集体研究,集中调配。惠农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惠农区编制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挖掘编制潜力,采取余缺互补的办法,区划调整后的超编人员大幅消化。平罗县进一步完善实名制库管理机制,采取每月一审和“控编单”管理等办法,使实名制管理更加规范和完善;在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各县区能够严格执行自治区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和市编办的批复设立和管理事业机构,总体情况良好。特别是平罗县超前谋划,按照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考核评估的有关精神,组织人员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通过检查,也发现各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违反党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实名制管理方面存在机构编制与人事、财政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不完善,实有人员调整不及时,实名制管理的调控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三是在历史遗留问题和区划调整产生的机构编制问题方面还需要作较大的努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组与县区编办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县区编办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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