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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编办紧扣“三个环节”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检查工作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0-11-03

      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确保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新“三定”规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市直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近日,由市编办牵头,市纪检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法制办、市政务大厅六个部门组成评估检查组,分三个小组以“三定”规定为依据、以主要职责和调整职责为核心,以绩效考核考评指标为重点,紧扣“三个环节”,对建设局、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1个部门的“三定” 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这标志着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已经从注重机构编制的审批向加强对部门职责履行效果的监督管理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紧紧围绕部门“三定”,准确提炼评估指标。“三定”既是推进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分工、落实改革任务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方法,也是部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承担责任的依据和保障。此次评估中,评估检查组紧紧围绕各部门“三定”规定,准确提炼评估指标,制定科学实效的评估检查工作方案,从主要职责、调整职责、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等三个层面对各项评估指标进行了核查、评价。

      紧扣工作职责,找准评估角度。此次评估始终把部门工作职责的有效履行这一核心内容作为检查的重点。评估检查组以各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为切入点,主要侧重于三个方面:一是侧重评估各部门执行“三定”规定的全面性。在履行职责方面,主要关注政府转变职能是否落实,不该管的是否按要求取消、下放、转移出去,需要加强的是否切实得以强化;主体、牵头、配合类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是否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是否还存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重权轻责、衔接不畅等问题;二是侧重评估各部门执行“三定”规定过程的规范性。“三定”规定是静态的,执行是动态的,特别是职责的履行,实质上是各部门输出行政行为的过程。因此,评估所关注的是部门行为过程,注重从行为过程来验证“做了没有”;关注履行职责的行为和方式是否符合转变职能的要求,是否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三是侧重评估部门履行“三定”规定的效应,主要关注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还存在哪些问题。通过设置以上三个层面的评估内容,可以对各部门执行“三定”规定的情况形成大体判断,同时,分析各部门履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职能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规范政务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

      紧扣绩效考评指标,督促部门充分履职。绩效考核考评指标主要针对各部门“三定”规定中职责履行过程的规范性进行设置。此次评估,我们紧紧围绕年初市委制定的绩效考核考评指标,结合部门职责,以及市委2010年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按照以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以主要职责和调整职责为核心,以绩效考核考评指标为重点的原则,对11个部门考评指标的落实进展情况进行评估,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明确的职责,落实各项绩效考评指标任务。针对评估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绩效考评指标工作进展缓慢的,评估检查组当即向各部门班子成员反馈了意见。在评估检查组和被评估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整个评估检查工作严谨有序,扎实有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此次评估检查工作不仅对部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履行职责起到了积极的督促作用,同时也为下一步科学合理调配机构编制资源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从而达到不断完善“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动态性和有效性的目的。(银川市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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