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安排部署县乡机构改革评估工作
为了准确掌握县乡机构改革以来机构的运行情况,根据自治区编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近日,中共彭阳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县乡机构改革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机构改革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主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是否落实,部门间职能划转是否到位,部门职责关系是否顺畅,强化部门责任的要求是否落实,规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是否得到严格执行以及乡镇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
评估工作从3月初开始至5月底结束。3月1日—4月15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进行自评。4月20日—5月20日,县编办在各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评估。评估工作结束后,县编办将对评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县委、政府和区、市编办。(彭阳县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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