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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努力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1-04-25

      近年来,中宁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坚持统一效能、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政府为目标,狠抓四项工作,推进四个创新,取得了四大成效。

      狠抓四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落实到位。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纪检、编制、人事、财政、审计、农林水牧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机构改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抽调能力强、作风实、业务精的干部组成10个工作指导组,专门督促、指导和协调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推动机构改革工作,为全县乡镇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积极营造氛围,宣传落实到位。分别召开不同层次的改革工作会议,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维护改革大局,积极支持和参与机构改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采取悬挂标语、制作展板、办板报、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单和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使乡村干部人人知道改革,人人关心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纵深推进改革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明确职责,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农牧、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稳步推进改革方案。组织、纪检、编制、人事等部门统筹协调,全力抓促,确保改革事项落实到位;各工作指导组上下联动,及时督导,形成了全县上下、各层各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动了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四是跟踪检查,督导落实到位。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指导组及时开展定岗定责和人员分流等情况督查,看人员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查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是否平稳;看新体制运行是否顺畅,查单位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看职能转变是否顺利,查工作落实是否有力。通过“三看三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全过程督促检查、全方位指导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

      推进四个创新:一是跨区域设置派驻乡镇站所。围绕枸杞、红枣、苹果、硒砂瓜、畜禽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结合县内资源分布情况和工作实际,采取“一乡(镇)一策”的办法,跨区域综合设置了7个农业服务中心、6个林业工作站、3个枸杞技术服务中心、7个水利工作站和11个畜牧兽医工作站。其中舟塔乡枸杞优势明显,设置了枸杞技术服务中心;喊叫水乡硒砂瓜特色突出,设置了硒砂瓜技术服务中心;大战场乡奶牛养殖有规模,设置了奶产业服务中心等,有效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生产需要。二是实行公开竞争上岗。打破乡镇界限,按照先县直有关部门、再派驻乡镇技术机构、最后各乡镇事业站所的顺序,坚持资格证优先和学用一致的原则,对各乡镇和派驻站所工作人员实行跨乡镇、跨行业竞聘,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真正实现了全员聘用。严把方案制定、职位公布、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考试)、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和组织决定“七个程序”,落实政策、编制、岗位、人员身份、竞争人员资格、考试结果和考核结果“七个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确保了竞争上岗工作客观公正。三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制定了《中宁县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宁县乡镇干部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对乡镇干部实行固定工资和变动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发放制度,固定工资占80%,每月以工资卡支付,变动工资占20%,根据年底考核结果二次分配;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办公经费的80%拨付给乡镇,20%拨付给主管部门,增强了基层干部服务“三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制定《中宁县驻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对派驻乡镇农技人员实行主管部门和乡镇双重管理,推行“361”百分制考核,即主管部门30%,乡镇60%,服务对象10%,提高了考核的针对性,使考核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激发了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搭建民生服务平台。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各乡镇设立了民生服务中心、村设立了民生服务站、组设立了民生服务点,层层打造便民利民平台,逐步实行便民服务网络化。将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司法、土地、民政、计生、医保、惠农政策兑现、低保救助、户口、畜牧、农技等相关的服务项目纳入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变分散办公为集中办公,实行全天候“一站式服务”,着力为群众搞好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农技信息提供、来信来访接待、困难问题解答等事项,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

      取得四大成效:一是乡镇职能切实转变。通过改革,乡镇所属的农技推广、森林管护、水利建设服务、动物疫病防治等职能上划给农、林、水、牧等相关部门,将农资经销、农机维修、动物疾病诊疗以及产后加工、运销等经营性职能逐步从农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中剥离出去。乡镇职能界定为“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搞好服务、维护稳定”,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乡镇政府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从而使乡镇政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好公益性事业,把经营性活动推向民间组织或市场,增强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权责关系得以明确。明确了县乡事权关系,将乡镇农口事业站所移交县直有关部门管理,凡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需要乡镇配合的工作,赋予乡镇相应的办事权限,并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予以帮助、支持;凡由乡镇负责的中心工作,一般不给农口技术人员安排,相关部门也不再干预。理顺了派驻乡镇机构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调整派驻乡镇农技工作人员,必须事前征求服务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实现了工作有机衔接,避免了部门和乡镇双重管理的矛盾、扯皮现象。三是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加强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五公开”和工作人员、主管站(中心)主任、分管领导、岗位职责、服务承诺“五上墙”。广大基层农技人员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经常性地进村入户,包片蹲点,随时随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寓工作于服务,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四是干部作风明显转变。通过建立农技人员竞争流动机制和实行干部工资奖罚激励机制,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改变了过去喝茶看报、敷衍塞责的官僚作风,思工作、干工作的多了,混日子、说闲话的少了,乡村干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村组农户和田间地头,为群众解疑难、办实事、抓生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中宁县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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