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在一些关键环节有所突破,促进社会和谐,从4月20日至5月10日,由县编办牵头,抽调人大办、政协办、法制办、纪委、组织、人事部门相关人员对政府部门和乡镇进行了职能评估。
(一)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政府县长担任组长,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府部门及乡镇职责履行情况评估检查工作方案,下发了职责履行情况评估检查工作通知。召开了相关部门协调会,增强责任,统一了思想。
(二)集中培训、掌握程序。对抽调人员编办进行了集中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各部门职责情况,明确各部门“三定”中规定的新增、划转、加强和下放的职责,以便工作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得心应手,落实好各部门履行职责中采取的措施和相关制度。
(三)密切配合,提高效率。这次评估采取了各部门自查和评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被评估部门在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三定”规定的职责和评估检查内容、要求,对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己查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是否有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准确的反应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四)册卡统一,资料齐全。被评估的部门认真填写《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评估检查表》,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对单位工作情况、履行职责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做了认真总结
(五)总结经验,认真反馈。在总结去年评估的做法上,县直部门重点解决权责一致问题,确需由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进一步明确了主办和协办关系,分清主次责任,避免职责交叉重叠和政出多门。乡镇重点是强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职能;农村公共服务的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以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职能。评估结束后,评估组提出反馈意见,作为各单位今后改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