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川市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管控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使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始终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审批制度。即“编办一家单位承办,编委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一家行文”。凡是涉及机构、编制、人员调整等事宜,全部提交编委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规范了办事程序,有效控制了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增长。
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控编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单、证管理程序和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加强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工作,认真开展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状况。
三是始终坚持“空编进人”的原则。组织、人事部门在制定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招考、选调、遴选、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时,坚决按照“空编进人”的原则,由机构编制部门先行审核编制。正式补充人员时,必须先办理控编手续,有效杜绝了超编进人的现象发生。
四是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坚决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一方面严控机构编制,不违规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另一方面根据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促进银川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是不断加强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程序,适时更新上报实名制信息,及时办理变动人员的列编注册手续,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严把调配人员、选备干部管理关,坚决杜绝超编进人、不按程序进人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六是深入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每年年初及时研究制定市直部门及县(市)区机构编制督查安排计划,对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及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后进行通报,及时纠正机构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力地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银川市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