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银川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今年以来,银川市编办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实际,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着力加强对县(市)区及各部门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市、县两级的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精心制定督查安排计划。结合年初工作要点和重点,围绕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试点改革工作、党政群机关借调人员、街道市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及行政事业单位评估检查工作制定了具体督查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情况认真检查评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市县乡三级政府机构改革成果。
二是积极做好信访受理工作。严格按照《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暂行办法》,认真做好12310举报电话受理答复工作,及时对上级转办件、交办件和群众举报问题进行处理答复,有力地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截止目前,共答复领导批件、群众来信60件,办结率为100%。同时,认真做好自治区以及银川市人大、政协会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共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件,办结率、答复率和见面率均达到100%。
三是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联合纪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采取抽查、定期或不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等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由市编办牵头,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对各县(市)区清理借调人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清理整顿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183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各县(市)区尤其是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严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四是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先后7次深入市直部门和县、乡基层对政府机构改革、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党政群机关借调人员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6个县(市)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进行了3次全面督查,深入推进乡镇执法试点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带领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永宁县医改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医改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