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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3-04-10

        平罗县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平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近日,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印发实施。
        《调配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工作原则、调配条件、调配程序、纪律和监督五个部分,主要体现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坚持编制审批先行。规定人员调配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范围内进行,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二是明确了基层人员选调条件。规定选调人员原则上需在乡镇或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满三年以上。三是体现了可操作性。《调配管理办法》对人员调配的原则条件、编制及岗位要求、调配程序等进行了具体可操作性规定。四是严肃了工作纪律。《调配管理办法》对人员管理及调配纪律进行了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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