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贺兰县编办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注重“七结合”,着力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将督查与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做到机构编制“每月一核实,每季一汇总”,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加强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实现对编制、人员全方位监控。二是将督查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评估检查工作相结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22个政府组成部门、5个乡镇、158家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听取机构改革情况汇报,了解各部门在执行“三定”规定中的好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形成评估基础资料,限期督促整改。同时,针对检查评估中梳理出的问题,制定下发《贺兰县党政部门职责履行协调办法》,全力推进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评估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将督查与做好信访投诉案件受理调处工作相结合。加大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并在网上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受理“12310”投诉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部门信访督办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逐一核查,妥善处理,提高了公众参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将督查与县委、政府“三重”、预安销号工作相结合。结合县委、政府对各单位“三重”及预安销号工作实行的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观摩,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述职评议,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运行情况,对发现存有职责落实不到位、人员编制配备不合理等现象的部门,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势推进、取得实效。五是将督查与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关注民生相结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事关全局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主动深入到发改、教育、卫生、民生服务等部门开展调研督查,认真研究重点领域和关健环节所涉及的机构编制问题,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配置,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是将督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日常工作动态监控机制,使事业单位年检、半年全年核编、机构编制统计、机构编制调研、业务培训、考核验收等成为监督检查的载体和措施,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配置、人员配备进行全面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更新修改相关信息,确保核查结果能准确反映出该单位的实际情况,实现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动态管理的有机结合。七是将督查与严格编制纪律相结合。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贺兰县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坚持编委议事规则及“三个一”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规定的限额审批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编制管理办法,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效益。坚决杜绝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发生,有效解决了新形势下各部门工作任务剧增与机构设置从紧的矛盾,努力为助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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