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卫市编办启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到10月底以前,分期分批对所辖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市编办积极创新机制,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助推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上水平。
一是转变督查内容,由重机构编制执行向履职尽责和编制管理并重转变。这次监督检查中,除对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机构设置、编制配置、领导职数配备、制度保障等情况检查外,将把检查重心放在被检查单位的职责履行上来,重点看其是否全面履行文件规定的各项职能,有无“缺位”、“错位”、“越位”;看开展工作的实际成效,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看社会各界对部门履行职能的满意度。
二是转变方式方法,由定性评价向定性评价和定量评分相结合转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分结合起来,以准确的定量评分为基础作出科学的定性评价,做到真查真评真促。在部门自查中,要求被检查部门(单位)对照自身职能和督查内容,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我评分;在集中核查中,由督查组根据考核内容对督查对象进行核查并定量打分;在综合评定工作中,根据督查组核查、社会评议等情况,确定各部门履行职能的分值和等次,从而确保了督查的真实性、公正性、有效性。
三是转变督查机制,由简单督查向建立健全督查配套体系转变。通过这次监督检查,将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同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在各项机构编制工作中,把监督检查作为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对每一项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都认真进行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督查程序,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报告、情况反馈以及与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等一系列有效机制,形成配套体系,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