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编办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在全市开展审批事项“清零”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全市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行为,优化经济发展和政务服务环境,近日,市委、政府决定,由市编办牵头,在全市开展审批事项“清零”工作,对各部门目前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许可、部门管理等事项进行清空,重新“洗牌”、重新梳理、重新确认,按照“依法依规,应减必减,简政放权”的原则,全面清理各部门、各领域的审批事项和部门管理事项。围绕此次“清零”工作,重点做好事项、环节、收费三要素的全面清理规范。
一是围绕“清零”,精简和规范各类事项。依据部门“三定”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事项从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凡是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行调节的事项,坚决取消审批;凡是基层政府能够承担的事项,应全部下放。特别是对一些事关投资环境、社会反映强烈、急需放权松绑的事项,能取消的必须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能转移的及时转移,切实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及社会事务的过度管制和限制。建立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部门管理事项目录》,今后凡未列入目录的,各部门一律不得行使审批、管理权限。
二是围绕“清零”,再造优化流程和环节。以新建市民大厅为契机,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将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分厅业务全部纳入“市民大厅”办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承办、批准、办结等环节的工作标准,明确办理条件、权责和时限,对各类进厅事项的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办理程序进行审核,再造和优化流程,凡是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一律取消。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超时默许、缺席默认制”。
三是围绕“清零”,清理和规范各类收费。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重新登记审核,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和行为,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标准低、财政可承担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或财政代缴,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同时,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与收费标准》,列明收费依据、标准、项目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凡未纳入目录的,今后一律不得收费。
开展审批事项“清零”工作,对于全面摸清我市各部门家底,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随后,市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新报送的事项及内容逐一进行严格把关、审核确认,力促全市各部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规范审批和收费行为,为打造“两优”发展环境,实现“银川速度”向“银川效率”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全市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行为,优化经济发展和政务服务环境,近日,市委、政府决定,由市编办牵头,在全市开展审批事项“清零”工作,对各部门目前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许可、部门管理等事项进行清空,重新“洗牌”、重新梳理、重新确认,按照“依法依规,应减必减,简政放权”的原则,全面清理各部门、各领域的审批事项和部门管理事项。围绕此次“清零”工作,重点做好事项、环节、收费三要素的全面清理规范。
一是围绕“清零”,精简和规范各类事项。依据部门“三定”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事项从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凡是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行调节的事项,坚决取消审批;凡是基层政府能够承担的事项,应全部下放。特别是对一些事关投资环境、社会反映强烈、急需放权松绑的事项,能取消的必须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能转移的及时转移,切实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及社会事务的过度管制和限制。建立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部门管理事项目录》,今后凡未列入目录的,各部门一律不得行使审批、管理权限。
二是围绕“清零”,再造优化流程和环节。以新建市民大厅为契机,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将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分厅业务全部纳入“市民大厅”办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承办、批准、办结等环节的工作标准,明确办理条件、权责和时限,对各类进厅事项的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办理程序进行审核,再造和优化流程,凡是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一律取消。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超时默许、缺席默认制”。
三是围绕“清零”,清理和规范各类收费。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重新登记审核,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和行为,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标准低、财政可承担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或财政代缴,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同时,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与收费标准》,列明收费依据、标准、项目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凡未纳入目录的,今后一律不得收费。
开展审批事项“清零”工作,对于全面摸清我市各部门家底,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随后,市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新报送的事项及内容逐一进行严格把关、审核确认,力促全市各部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规范审批和收费行为,为打造“两优”发展环境,实现“银川速度”向“银川效率”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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