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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零” 初见成效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4-06-18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行为,优化经济发展和政务服务环境,近期,银川市编办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垂管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了审批事项“清零”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广泛、牵动全局和部门利益,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市编办历时30余天,完成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报送、汇总梳理、编办初审、联审论证、征求意见、确定目录等工作。目前,“清零”工作确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部门管理事项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待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各界公布,银川市编办将形成以目录管理各类事项的新机制。
        一、“清零”工作目标任务
        所谓“清零”,就是对全市各部门目前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许可、部门管理等事项进行清空,重新“洗牌”、重新梳理、重新确认,按照“依法依规,应减必减,简政放权”的原则,全面清理各领域、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和部门管理事项。通过事项“清零”,全面摸清各部门家底,对审批事项再精简,对审批流程再造优化,对审批费用再减免,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及社会事务的过度管制和限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规范审批和收费行为,为打造“两优”发展环境,实现“银川速度”向“银川效率”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工作方法
        (一)编办初审。在各部门报送609项事项的基础上,市编办结合部门“三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等法定依据,逐个部门、逐个事项、逐个环节进行了初审。
        (二)部门联审。市编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组成审核论证小组,在初审的基础上进行了联审论证,从法定依据、事项名称、设定要素、办理环节、审批对象、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七个方面内容逐一进行了严格把关、审核确认。
        (三)征求意见。市编办就取消、下放事项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并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做到下放事项既要方便群众办事,又要充分考虑县区部门承接能力。
        (四)遵循原则。对各部门报送的609项各类事项,经梳理、审核、论证,做到了能取消的必取消、能合并的必合并、能下放的必下放,能转移的必转移。
        1、遵循“职权法定”原则,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市级部门审批和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审批事项予以保留;
        2、遵循“同类相近”原则,对性质相同、内容相近的事项进行了合并;
        3、遵循“简政放权”原则,对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部门审批和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便于操作、方便群众办事的事项予以下放;
        4、遵循“减负松绑”原则,对各部门以年检、备案、登记、认证等方式进行管理的事项予以取消;
        5、遵循“依法依规”原则,对不属于市级部门管理权限和法定依据不充分的事项不再列入审批或部门管理事项;
        6、遵循“便于管理”原则,对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银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批事项移交自治区管理。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银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清零”工作,马凯副市长在一个月内5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亲自对逐个事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就取消、下放事项多次召集部门负责人反复研究、论证。同时,左新军常委对此项工作亲自指导,并要求纪委监察局对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跟踪督查,确保了“清零”工作的顺利推进。
        1、“清零”工作全面摸清了各部门的家底,厘清了部门职责,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通过取消、下放、合并、转为部门职责、移交自治区管理、不列入事项等方式,使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49项精简规范为89项,精简幅度达40.27%,保留的审批事项均为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许可或非许可事项。
        3、将各部门300余项的管理服务事项通过梳理,精简规范为88项,明确界定了各部门除审批事项之外的管理服务事项。
        4、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部门管理事项目录》,其中建立各部门管理服务事项目录在全区尚属首例。并实行以目录管理和动态管理的新机制。
        5、取消、下放事项是历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共涉及23家部门48项事项,本着“减少中间环节和不必要的程序,方便申请人”的原则,将年检、备案、初审等事项予以取消,切实减少了政府对市场主体及社会事务的过度管制和限制,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6、通过梳理,有93项事项调整为部门职责,为政府机构改革重新修订“三定”方案,明确职责划分,理顺权力运行机制提供了依据。
        7、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部门管理事项目录》,将权力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了行政审批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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