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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编办五措并举确保控编减编政策落实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5-09-02

        今年以来,市编办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编制管理,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和“以2012年底核定标准为基数”的“红线”要求落实到位。
        实行机构编制“零增长”。除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明确要求和落实重大决策、保障重点领域外,实行部门(单位)机构编制“零增长”管理,所需机构、编制主要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充分挖掘和提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实行空编限额管理。坚持适度空编运行原则,明确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空编限额具体标准,暂无空编的部门,坚持只出不进,未达到规定空编要求的不允许进人。
        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职责任务调整萎缩的部门(单位)编制适度收回,保障重点领域部门人员编制需求。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减少编制使用。按照“突出重点、保障急需、优先调剂”原则,在编制总额内预留机动编制,用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保障改善民生重点部门。
        严格规范进人程序。严把人员“入口关”,行政事业单位进人需根据职能任务需要和空编空岗情况,提出用编进人计划申请,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方可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需求主要通过在其所属单位之间调剂解决,凡所属单位还有空编的,不得提出增编申请。
        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对确需设立机构的,按照“撤一增一”原则提交市编委会研究,确保发挥编制最大效益,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将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擅自设立机构以及编外用人等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纳入市委、政府审计工作内容,加大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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