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卫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以培养法治素养为主线,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学习法律法规常态机制,采取开设法制课堂、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会等形式,经常性开展普法教育。紧密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不断加强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和各类专业法律法规,引导机关干部学法、知法成为自觉,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以建设法治中卫为目标,推动政府依法履行职能。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重新研究制定政府部门“三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依法界定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法依规对33个市直部门4087项行政职权进行了清理调整、依法确认,并以清单形式公布于众,使政府部门权力依法有据、流程清楚、公开透明。积极探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合理划分市、区执法权限,理顺执法体系,逐步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先、执法规范的管理体制。
三是以树立法治理念为引领,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始终把机构编制制度化管理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推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以市委、政府和市编委先后研究出台了《中卫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中卫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卫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明确了机构编制议事规则、管理权限、办理程序和“一支笔”审批制度、综合约束机制。整理编印了《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汇编》,分类汇集了历年以来中央、自治区、市出台的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送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部门负责人,便于学习了解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守纪律讲规矩等学习教育活动,研究建立机构编制一案一档管理制度、申请事项反馈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内部管控机制,使单位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
四是以严格法治执行为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依托编制审计、履责评估、联动检查三项工作,建立“审计+巡查+评估”督查构架,主动与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动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纠正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责令纠正,增强了部门“编制就是法”的意识,树立了机构编制管理权威。同时,认真做好“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编办孙学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