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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政府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思考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中国机构网 更新时间: 2008-03-23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目前,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已按照大部门体制要求开始实施,地方政府又如何根据大部门体制要求整合现有部门?笔者对此进行了粗浅探讨。

      一、大部门体制的涵义及其意义

      大部门体制,就是政府实行“少部门、宽职能”的管理模式,将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归由一个较大部门行使,增加部门业务覆盖范围,以减少部门间职能交叉和权限冲突,提高行政效能。

      实行大部门制,有利于完善政府组织形式。实施大部门体制,整合现有机构,解决部门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权限冲突等问题,将使行政管理的组织形式,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实行大部门制,有利于强化宏观管理。大部门体制拓宽了部门职能,部门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通盘考虑市场运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实行大部门制,有利于明确部门责任。大部门体制,有助于划分部门间的职责边界,更好地推行部门责任追究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减少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实行大部门制,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大部门体制的推行,将压缩部门数量,扩大部门规模,精简领导职数,减少为部门自身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使有限的行政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而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

      二、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现状

      我国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目前省辖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般设置40个,县政府工作部门按22个左右设置。除了政府工作部门以外,还有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履行部分行政管理职能。以某地级市为例,按照职能大体归类,其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具体设置如下:

      1、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制订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政策,监测、调节宏观经济运行活动,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财政局。

       2、产业管理和市场监督部门。负责制订一、二、三产业发展政策,监督市场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可进一步划分为三大类。

      农业管理部门: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业资源开发局、水利局,另有农机局、林业局等直属事业机构。此外,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村、农业工作的综合协调。

      经贸管理部门:经贸委、盐务局、信息产业局、外贸经局、旅游局、粮食局、安监局。

      市场监督部门:物价局。另有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垂直管理部门。

      3、公共服务部门。负责国民教育、医疗保健和其他基本保障,承担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城市环境管理和服务,可分为三类。

      教育保健部门: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涉及优抚、退伍军人安置、救灾救济部分)、人事局(涉及人才、工资、军转干部安置部分)。

      市政管理部门: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水利局(涉及城市供排水部分)、人防办、房产局。另有园林局(在林业局挂牌)、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局,为事业机构。

      4、社会管理部门。负责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如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族宗教局、外事侨务办、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另有党委宣传部,从宏观上指导文化艺术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

      5、内部监管服务部门。主要承担政府内部效能监察和管理服务职责。如监察局(与纪委合署)、审计局、国资委,政府办、法制办、人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以上分类,依据部门主要职能或部门职能的一个主要方面。事实上,有些部门的职能相当复杂,既涉及社会管理,也涉及市场监管,如文化局,既有扶持文化创新、保护历史文物的社会管理职能,又有打击侵犯版权、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的市场监管职责。

      现有的部门设置在保证社会和经济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部门设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之间,还存在着党政重叠、条块分割、分工过细等矛盾。如食品监管,涉及农业、经贸、卫生、工商、质监、食品监督等多个部门,其中,既有地方政府部门,也有条条管理部门,难以协调衔接。农业管理部门,既有农业局,又有畜牧水产局、林业局,还有农业开发局,部门职能过于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劳动部门负责技能型人才,职责很容易交叉。这些矛盾需要通过新的制度设计加以解决。

      三、地方政府实施大部门体制的思考

      大部门体制作为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其触觉直入行政管理体制内的深层次问题,涉及诸多部门利益,乃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等问题,因此需要中央统筹规划、全面论证、配套实施、协同推进。对于地方来说,探索实施大部门体制需要把握以下方面:

      1、抓住职能配置这一核心,认真研究部门整合的可行方案。大部门是政府组织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质内容是职能的整合。可以考虑按照大经贸、大农业、大城管、大保障、大文化等职能大类,综合设置政府部门,市级政府部门可以在30个左右。如工业(含机械、电子、化工、医药、轻工等)、服务业(含旅游业等)、贸易(含内贸、外贸)等主管部门,可以整合为一个新的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二、三产业的规划、管理;种植业、养殖业(含畜牧、水产)、农业资源开发、农机推广应用等主管部门,可以整合成农业委员会,负责第一产业的规划、管理;文化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可以整合成一个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等管理。

      2、要统筹考虑相关环节,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十七大报告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大部门体制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作为一个环节,不可能脱离其他环节而单兵突进,也就不是一个单纯的部门整合问题。党政关系、条块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等问题,需要很好地界定,机构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等措施必须协调推进,否则,改革难免流于形式。

      3、要自上而下逐步推进,避免不必要的反复。我国下级政府服从上级政府的领导,地方各级政府服从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行政管理体制的统一性,决定了地方政府不可能脱离上级政府自行其事。过去,海南、石狮等地曾在全国率先进行地方机构改革,对政府部门进行大刀阔斧的精简,一度取得可喜成果。然而,由于上下不对口,新部门在运转过程中遇到很多实际困难,迫于重重压力,不久有些被撤销的机构又重新恢复。因此,地方政府实施大部门体制,不能操之过急,可以在某些方面先行探索,待上级统一部署后再全面实施。

      4、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防止部门利益膨胀。大部门体制无疑会加大部门的权力,如何防止滥用公共权力谋取部门利益,解决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定化问题,将是实施大部门体制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思路,可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这种分离是在部门之间,还是在部门内部,或者既在部门之间又在部门内部,需要进一步研究。同时,更要加强人大、司法和社会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

                                                                                                                 (江苏省淮安市编委办公室:张有前 王学和 王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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