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工作
近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并研究决定了自治区编办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请示和关于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管理意见的请示
一、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会议认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是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搞好新形势下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提高政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我区一定要按照中发〔2008〕12号文件及中央编委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很重、机构调整、整合的难度和人员分流的压力很大,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增强改革的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的大局,抓住这次改革的契机,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清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打好基础。
会议原则同意自治区编办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自治区编办要于10月底前制定出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的初步方案,抓紧与中央编办沟通协调,争取2009年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政府的机构改革。
二、关于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管理意见。
会议认为,我区事业编制管理积累问题多,矛盾突出,特别是财政供养人员比例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加强事业编制管理非常迫切和必要。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我区事业编制管理工作改革。一要明确事业编制管理的目标任务,努力争取在三至五年内将全区财政供养人员与总人口的比例降到35:1,再逐步降到全国37:1的平均水平;二要加强对事业编制的考核检查和管理,每半年要对市县和区直部门事业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三要严肃纪律,对违反政策超编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查处,今后凡新增超编1人的,对其负责人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不得提拔使用;超编2人的,对其负责人要免职和调离;超编3人以上(含3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具体规定,通力配合,确保事业编制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财政厅要研究制定编制管理与财政保障挂钩的办法,对减编、空编的单位,要在经费保障方面给予奖励;对超编的地方,不得增加编制,经费也要相应扣减。要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把我区的事业编制降下来。
会议原则同意自治区编办提出的关于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管理的意见,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下发执行。
目前,自治区编办正在抓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和要求。积极做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工作。
近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并研究决定了自治区编办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请示和关于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管理意见的请示
一、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会议认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是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搞好新形势下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提高政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我区一定要按照中发〔2008〕12号文件及中央编委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很重、机构调整、整合的难度和人员分流的压力很大,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增强改革的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的大局,抓住这次改革的契机,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清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打好基础。
会议原则同意自治区编办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自治区编办要于10月底前制定出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的初步方案,抓紧与中央编办沟通协调,争取2009年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政府的机构改革。
二、关于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管理意见。
会议认为,我区事业编制管理积累问题多,矛盾突出,特别是财政供养人员比例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加强事业编制管理非常迫切和必要。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我区事业编制管理工作改革。一要明确事业编制管理的目标任务,努力争取在三至五年内将全区财政供养人员与总人口的比例降到35:1,再逐步降到全国37:1的平均水平;二要加强对事业编制的考核检查和管理,每半年要对市县和区直部门事业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三要严肃纪律,对违反政策超编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查处,今后凡新增超编1人的,对其负责人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不得提拔使用;超编2人的,对其负责人要免职和调离;超编3人以上(含3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具体规定,通力配合,确保事业编制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财政厅要研究制定编制管理与财政保障挂钩的办法,对减编、空编的单位,要在经费保障方面给予奖励;对超编的地方,不得增加编制,经费也要相应扣减。要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把我区的事业编制降下来。
会议原则同意自治区编办提出的关于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管理的意见,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下发执行。
目前,自治区编办正在抓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和要求。积极做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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