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编办牵头对区直各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7月28日,由自治区编办牵头,纪委、监察厅、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参加,开始对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这次评估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职能转变方面的情况。“三定”规定明确加强、取消、转移或下放的职能通过何种方式实现,采取了哪些措施。二是理顺关系、强化责任、提高效能方面的情况。“三定”规定确定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执行情况;由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通过何种方式和途径建立健全了协调配合机制。三是明确的职责分工方面的情况。对已经明确的职责分工,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是否还存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重权轻责、衔接不畅等问题。四是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方面的情况。是否按“三定”规定要求设置了内设机构,配备了人员和领导;是否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宁组通[2009]42号、82号文件规定开展了定岗定员、竞争上岗,进展情况和成效如何;是否存在混编混岗和超编配备人员、借调人员的问题。
评估检查中主要采取“阅、谈、查、评”的方法进行。阅,即阅看评估检查单位的书面汇报材料;谈,即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评估检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三定”规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查,即查阅评估检查单位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查看调整名称的机构是否更换了标牌、启用了新的印章等;评,即依据“阅、谈、查”的实际情况,对各评估检查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目前,评估检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预计8月中旬结束。
7月28日,由自治区编办牵头,纪委、监察厅、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参加,开始对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这次评估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职能转变方面的情况。“三定”规定明确加强、取消、转移或下放的职能通过何种方式实现,采取了哪些措施。二是理顺关系、强化责任、提高效能方面的情况。“三定”规定确定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执行情况;由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通过何种方式和途径建立健全了协调配合机制。三是明确的职责分工方面的情况。对已经明确的职责分工,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是否还存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重权轻责、衔接不畅等问题。四是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方面的情况。是否按“三定”规定要求设置了内设机构,配备了人员和领导;是否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宁组通[2009]42号、82号文件规定开展了定岗定员、竞争上岗,进展情况和成效如何;是否存在混编混岗和超编配备人员、借调人员的问题。
评估检查中主要采取“阅、谈、查、评”的方法进行。阅,即阅看评估检查单位的书面汇报材料;谈,即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评估检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三定”规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查,即查阅评估检查单位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查看调整名称的机构是否更换了标牌、启用了新的印章等;评,即依据“阅、谈、查”的实际情况,对各评估检查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目前,评估检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预计8月中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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