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编办认真做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评估检查工作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对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近期自治区编办联合纪检、组织、人社、法制等部门,同时邀请自治区人大有关领导、政府参事组成联合评估检查组,对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农牧厅等10个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自2010年开始,自治区编办坚持每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开展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评估检查工作,不断提高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意识,推动部门对法定职责的全面落实,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促进部门提升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创新形式,建立机制。根据新“三定”、新职责、新任务,建立起科学简便、符合实际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评估检查机制,以五年为一周期,每年选定10个部门,对其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实现了机构编制管职责配置、管职责履行“两手抓、两手硬”,推进了部门职责的全面、正确履行。
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紧围绕职责履行这一主线,牢牢把握职责履行中的关键环节,着重评估检查各部门落实三定规定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责任,取消、转移、下放、新增、加强职责的落实情况以及创新管理服务、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对履职过程进行全面的评估检查,规范职能运行,使赋予的职责不仅仅停留在文字上,而是实实在在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三是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为使评估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编办精心安排,严格评估标准和程序,不断拓展评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评估检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评估检查,既了解掌握各部门执行“三定”规定、职责落实的情况,总结部门履责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又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促使部门更加注重行政效能建设,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行政问责等效能建设的一系列精细化管理制度,保障各项职责落实到位、执行有力、扎实有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对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近期自治区编办联合纪检、组织、人社、法制等部门,同时邀请自治区人大有关领导、政府参事组成联合评估检查组,对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农牧厅等10个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自2010年开始,自治区编办坚持每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开展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评估检查工作,不断提高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意识,推动部门对法定职责的全面落实,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促进部门提升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创新形式,建立机制。根据新“三定”、新职责、新任务,建立起科学简便、符合实际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评估检查机制,以五年为一周期,每年选定10个部门,对其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实现了机构编制管职责配置、管职责履行“两手抓、两手硬”,推进了部门职责的全面、正确履行。
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紧围绕职责履行这一主线,牢牢把握职责履行中的关键环节,着重评估检查各部门落实三定规定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责任,取消、转移、下放、新增、加强职责的落实情况以及创新管理服务、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对履职过程进行全面的评估检查,规范职能运行,使赋予的职责不仅仅停留在文字上,而是实实在在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三是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为使评估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编办精心安排,严格评估标准和程序,不断拓展评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评估检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评估检查,既了解掌握各部门执行“三定”规定、职责落实的情况,总结部门履责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又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促使部门更加注重行政效能建设,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行政问责等效能建设的一系列精细化管理制度,保障各项职责落实到位、执行有力、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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