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深化银川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选择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及永宁、贺兰、同心、西吉、中宁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了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的改革思路和以实现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改革试点目标,重点从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形式、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相关部门的职责定位和工作机制、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审批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试点任务,并从总结完善银川市试点经验、统筹推进“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审、管、服”联动机制、加强政策配套衔接和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试点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试点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在2016年12月10日前全面推开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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