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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编办落实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08-05-20

宁编办发[2008]77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宁党办[2008]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和改进编办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编办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的责任,结合编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编办党的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编办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编办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以“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
      四、责任机制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编办领导班子领导、指导全办机关党建工作。
      编办领导班子对全办党建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全办党建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全办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把全办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全办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2、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选好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党内关爱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爱护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4、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5、加强全办干部作风能力建设,注重培训,健全制度,从事业、感情和适当的待遇上对干部真正重视、真情爱护,调动全办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加强对全办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编办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推进全办党的建设。
      2、抓好全体党员的理论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编办全体党员的头脑,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重视和支持党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签订和落实《自治区编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4、加强编办党组织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和关心党务干部的培训、培养和使用。
      (三)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6、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领导各党支部的工作,使其履行职责,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
      8、领导机关工会、妇女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
      9、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按规定上缴和留存,把好党费使用关。及时准确填报党内统计报表。
      (四)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和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加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支部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遵守国法党纪,遵守财经制度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和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工作措施
      1、建立和落实党建调研制度。编办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处室、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2、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工作分工,确定党建工作联系点并经常深入到所联系的处室,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办工作。
      3、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两次全办党建工作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全办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4、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安排和编办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实行党建目标责任管理。
      5、建立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双向述职制度。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编办领导班子和自治区党委就抓好自治区编办党建工作进行双向述职。
      6、建立民意调查和民意反馈制度。通过座谈、问卷调查、重大事项公示等形式,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准确掌握群众需求。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通过民主协商、平等对话等形式,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7、开展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从2008年起,在全办范围内,每年结合年终总结,组织评选2个“党建工作先进支部”。待条件成熟后,以自治区编办名义申报参加 “自治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六、考核运用 
      1、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等,将编办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方式。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主动接受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检查。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与创新工作。重点工作指自治区党委及区直机关工委每年确定的党建方面的主要工作;创新工作指根据编办的工作实际开展的特色鲜明、卓有成效的工作。
      4、组织实施。自治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编办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办领导班子负责考核机关党委;机关党委考核各党支部。
      5、结果运用。办领导班子把考核结果作为对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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