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编办加强机关办文办事督办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按照办领导提出的“随时建账、适时查账、月底交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办文办事督办机构,并指定专人及时跟踪了解各处局办理情况,做到紧急事项跟踪督办,重要事项全程督办,一般事项按时督办。同时规范了办文办事的送办、承办、督办、汇总等程序和环节,确保办领导批示办理和交办事项落到实处。对未按要求办结和办文办事质量不高的,将按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试行办法》进行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
(自治区编办综合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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