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民乐县委、县政府将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措施来抓,乡镇政府的职能由过去的“催种催收”、“要粮要钱”,开始转变到提供公共产品,加强对农民的公益性服务上。
过去,民乐县在乡镇职能方面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业,重上面下达任务、轻农村现实需要的“三轻三重”现象。现在,县委、县政府明确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方向,即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地位,由上级任务驱动型转为农民需要驱动型,由偏重经济发展转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并重,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实现政府职能由“错位”向“到位”的转移,由“缺位”向“补位”的靠拢,由“越位”到“本位”的回归。由此把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定位为: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基层政权、提供公共服务,促进政府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指导转变,由计划手段向市场引进转变,由行政命令向提供服务转变。
去年,根据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需求,民乐县对乡镇内设机构和“七站八所”进行了重新“洗牌”。对过去设置重复、职能交叉、越位错位的机构进行撤销,把业务工作相近、工作性质相似的机构进行合并,把业务单一、工作量相对较少的机构进行挂靠,成立了“三办一中心”,即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业发展办和“三农”服务中心。今年4月,借鉴湖北、山东等地经验,又进一步探索规范了机构设置,完善了管理体制和机制,首先在六坝、南古、民联3个乡镇进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展开。
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方面,县委、县政府坚持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竞争上岗,重新调配人员,激活人力资源,并重新为“三办一中心”核定了编制,整合后人员编制按乡镇总人口核定,3万人以上的乡镇不超过60名,2~3万人的乡镇不超过55名,2万人以下的乡镇不超过50名。规定凡在“三办”任职的人员实行“双竞争”上岗制度,即对党政领导班子以外的其他所有人员,按照各内设机构的编制和岗位,先竞编、后竞岗,“一人一编一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