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夏自治区编办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管理的途径和方法,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有效地解决了超编进人和混编混岗问题,控制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盲目增长,较好地发挥了机构编制这一执政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全区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从2004年开始,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在乡镇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第二步,在县以上党政群机关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第三步,在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
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编委对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自治区党委分管领导和纪检、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宁夏编制实名制的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一套”政策。 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解决乡镇超编问题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乡镇聘用制干部竞聘定岗后社会保险缴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政策和文件,为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是建好“两类”信息库。 根据定岗定员情况,各级编制部门分别建立在编人员信息库和非在编人员信息库,凡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调整并报自治区有关部门备案,实施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
三是把握“三个”环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过程中,重点抓好人员身份界定、按编定员和人员分流三个环节的工作。
四是坚持“四项”公示制度。 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对每个人员的身份、每个单位的编制数额和岗位设置情况及上岗条件、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名单、确定的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名单都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其中乡镇在编人员还在《宁夏日报》进行了公示。
宁夏编制实名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破解了人员超编和混编混岗的难题。 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编定员,定编到人,把编制与在编人员一一对应,谁占编、谁不占编、谁占行政编制谁占事业编制非常清楚,明确了谁是在编人员谁是非在编人员,严禁超编进人,有效地解决了混编混岗问题,杜绝了超编进人现象,促进了人员分流安置工作。2004年至2006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逐年递减,平均每年减少近3000人。
二是建立了编制管理与干部人事管理相结合的联动机制。 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强化了编制部门在控制编制和人员结构中的把关作用,组织、人事部门按编制和结构配备人员,实现了管编制与管人员的有机统一,有效地解决了乱设岗位以及不按结构比例和核定职数调配人员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约束机制。 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财政部门按编制预算经费,把工资落实到人头,从体制上机制上保证了编制与财政供养人员的统一,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财政预算管理和工资总额管理的有机结合。
四是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增强了机构编制意识。 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把编制落实到人头,并逐步建立了机构编制目标管理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不仅为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抓手”,强化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意识,而且扩大了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了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五是搭建了机构编制管理平台,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结合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开展,专门研究开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系统》软件,依托自治区党政内网建立了自治区和市、县(区)编办及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连接的机构编制管理网络,实现了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