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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扎实推进事业编制分类管理工作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09-06-03

      青铜峡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事业编制分类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青铜峡市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联合转发了自治区《关于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管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对各部门、单位做好适用编制数和聘用人员控制数的岗位类别、岗位名称的划分、编制数及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人员的确定和编制数置换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意见上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指定专人具体落实,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是严格执行《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实施意见》中“事业单位履行管理职责的工作岗位和事关事业单位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岗位实行编制数管理,辅助性工作岗位和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岗位实行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和“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后勤服务岗位原则上实行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的规定,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设置情况,合理确定适用编制数管理和适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的工作岗位。适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的工作岗位确定后,一律不得再占用事业编制补充新的工作人员,现有在编人员只出不进。

      三是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确定的编制数管理岗位和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岗位,明确岗位人员,并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报市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核备案。编办对使用编制数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对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的人员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编外自聘人员开展自查,于6月20日前全部清理清退,并将清理清退结果报市委组织部、监察局、编办、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备案。(青铜峡市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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