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机构编制网欢迎您
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 返回主站 |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经验交流
固原市对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09-09-07

      政府部门“三定”工作是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的关键环节。为了做好各部门“三定”工作,近日固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 《关于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三定”工作的意见》(固党办[2009]99号),明确了“三定”工作的目标和原则,对“三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科学确定部门职责。各部门要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的“三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政策以及市政府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对本部门现有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新增、加强、划入、划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职责,逐项列出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划定职责边界,合理界定职责权限,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

      二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切实合理界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在确定职责时,要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承办,确需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要明确主办和协办关系,分清主次责任,避免职责交叉重叠和政出多门。存在职责交叉重叠的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各部门在确定职责过程中,不得擅自扩大和缩小职责范围,越位的要退位,错位的要正位,缺位的要到位,切实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确保政府职能的全面正确履行。

      三是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各部门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内设机构,明确科室职责任务,合理划定科室之间职责边界;要重点加强业务科室,归并职责相近的科室,撤并工作任务不饱满、职能弱化以及工作内容有明显阶段性特征的科室。各部门必须按要求加大对内设机构的整合力度,严禁因人设置内设机构和超限额设置内设机构。

      四是合理核定部门人员编制。各部门在将部门职责细化、分解到各个科室的同时,根据职责设置岗位,按照岗位确定人员编制,提出本部门“定编”意见。由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设为政府工作部门的,要重新核定行政编制,同时核销其事业编制。设在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编制维持不变。机关党的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设立。(固原市编办供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