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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坚持统一规范与突出特色相结合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09-10-29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固原市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坚持转变乡镇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在机构设置中坚持统一规范与突出特色相结合,扎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在乡镇行政机构设立中统一机构个数与名称。所辖四县一区统一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是在乡镇事业机构设立中统一“三个中心”突出“一个特色”。乡镇事业机构统一设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同时明确要求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突出社会经济地域特色,设立一个服务中心。

      三是在乡镇事业机构中统一设立民生服务中心。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服务性政府,切实做到为民服务。

      四是在乡镇领导职数核定中统一核定标准。乡镇领导职数一般不超过7名,民族乡镇、人口在三万以上个别工作任务重的乡镇不超过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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