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编办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彭阳县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不断强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激发各类人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一是严格机构审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三个一”规定,即“编制部门统一承办、编制部门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个文件下达”,全县所有事业单位增减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事项,均报区、市编办审批、备案。
二是严控机构总量。按照撤一设一的原则,撤并职能相近、弱化的事业机构,成立新的事业机构,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为民生服务。今年以来,共撤销事业机构8个,整合组建2个,新成立4个,事业单位转行政机构2个,与上年底相比,事业机构净减少6个。
三是合理配置编制。按照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要求,及时掌握事业单位的职责变化、职能增减等情况,调整职能弱化事业单位的编制,收回调出外市县及自然减员等原因出现的空编,用于职能不断增加、业务不断拓展的事业单位。对已撤销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特长,按照人随编走的原则进行合理配置,从而有效合理的利用编制资源,达到了编制与实有人员一一对应。
四是严把进人审核关。对事业单位调人严格执行“控编单”制度,按照“按编设岗、按岗定员”的原则,在核定编制数额内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所学专业及特长统一调配工作人员,杜绝超编进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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