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直党政群56个部门“三定”规定(方案)经市委、政府批准已全部下发执行,标志着银川市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此次机构改革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三个中心一个目的地”、“工业一强五优”、“农业二强多优”、全民创业等中心工作和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梯次展开。由于重点突出,目的明确,配套改革措施紧密衔接,改革工作出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亮点”。
一是未雨绸缪,提早准备,认真做好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组织下,银川市机构改革工作从今年初即开始准备。从2月12日开始至3月底,银川市编办抽调精干力量,分三个组深入到市直各部门调研,详细了解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随后,市编办连续召开三次机构改革座谈会,广泛听取各部门对改革工作的建议,并根据调研结果和各部门意见建议,拟定了两套《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讨论稿)提请市编委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由于调研扎实,论证有力,两套《方案》(讨论稿)均得到了市编委和市委、市政府的肯定。随后,在综合市委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银川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很快被批准执行。
二是创新思路、自加压力,主动拓宽机构改革的范围,加大内部机制创新力度。银川市委、政府明确要求,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时,要结合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思路,主动加大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按照这一要求,银川市将党群部门和部分参公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也一并纳入到了改革中。因此,除32个政府工作机构外,还将18个党群部门和6个参公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也进行了“三定”。通过进一步深化市直机关内设机构“扁平化”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等创新工作,将机构改革与积极探索的各项体制机制配套改革相结合,一并推进。在机制创新方面,规定各部门必须根据政府职责转变的要求,对本部门所有的行政流程实施再造,在确保层级简化的前提下,实现行政管理程序化和信息化的转变。
三是调整事权、理顺关系,重点实施专项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施专项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是此次机构改革的重点。此次机构改革中,市编办在抓好部门职责界定的同时,重点对城市管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国土资源等多项管理体制进行了专项改革调整,其中,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按照“重心下移、放权强区”的原则,将原由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的市容、园林、水务、工商、客运、公安交通等方面的全部和部分行政处罚权整体下放辖区政府承担,强化辖区对城市管理的责任,市上只承担政策制定、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工作,不再负责具体执法工作;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则按照“双重管理、以辖区为主”的原则,对市、辖区、乡镇(涉农街道)三级国土资源管理体制重新进行了调整理顺,再次明确了辖区和乡镇(涉农街道)编制和具体的管理考核办法等事项,解决了2005年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辖区、乡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乏力,体制不顺的问题;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既考虑了机构改革的职责调整要求,同时按照“统一、效能”的原则,不再将市卫生监督所分设,而是在市卫生监督所增挂市食品药品监督所牌子,市卫生监督所食品监管一科、二科业务上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管理,承担餐厅、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监管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执法相关职责,其行政和后勤事务仍由卫生局代管。通过以上调整,许多关系到重要民生问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市、区两级行政管理职责更加明晰,关系更加顺畅,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是严格把关、认真梳理、高质量完成部门“三定”工作。8月份以来,银川市编办对各部门上报的“三定”进行了认真审核,从职能增加、强化、弱化、消失等四个方面入手对56个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提出了重新调整界定职责的意见。为了确保各部门新“三定”规定准确无误、符合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同时具有一定的趋前工作思路,市编办组织精干力量,责任到人,对部门职责一条一条进行梳理,查阅了大量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反复进行意见沟通,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市编办先后四次征求各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有185项职责和部门取得了一致意见,另外有14项重要的职责界定和下放三区管理的职责事权及时提请市编委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下来。同时,根据各党政群部门工作量的大小,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提出了各部门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调整的意见,对下放辖区管理的事权专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征求了三区党委政府的意见。经过反复论证调研,各部门“三定”规定顺利提交市编委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下发执行。新“三定”规定不仅保证了部门履行职责、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而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部门重点工作,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新增和强化的职责非常多,达到了改革预期目的。
改革后,银川市人民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32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承担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1个,比过去政府机构净减少2个;同时根据扁平化管理的要求和“审批、执法、监督”相分离的原则,有35个部门综合设置大处135个,另有21个部门实行了单层制管理模式,内设机构比过去减少了230个,精简幅度达64%;重新调整界定部门职责209项,其中,新增职责77项,强化职责95项,转移和下放职责32项,取消职责5项;纳入“三定”范围的党政群各部门(单位)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仅没有突破,使用编制反而减少了11名;处级领导职数由原来的280个减少为273个,减少7个,精简比例为2.5%;科级领导职数比改革前净减少了43个,精简比例为7.6%。
通过此次机构改革,银川市政府组织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有效转变,政府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加快“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推动银川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银川市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