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机构改革工作中,银川市紧紧把握“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这一核心任务,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认真全面的梳理了党委、政府及群团组织等部门的职责。新印发的59个市直部门的“三定”规定(方案),共重新调整界定部门职责209项,并重点梳理解决了20多项市与辖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
一是适应银川市“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新增了77项职责,明确和强化了95项部门职责。主要是加强了宏观调控、能源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住房、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职责。同时取消了公路运输管理费和农村拖拉机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核发、二级运动员行政审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批等6项职责,使政府部门从过去的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从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更加注重对全市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按照“放权强区、强化辖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的要求,向辖区下放了25项职责,进一步充实、完善了辖区政府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功能,明确和突出了辖区政府履行职责的重点,有利于充分发挥辖区政府的职能作用。如城市次干道及次干道以下街巷的行道树、街头绿化养护工作,市容、园林、水务、工商、客运、公安交通等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审批,辖区内农家乐旅游的规划建设、日常管理、服务质量以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数额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审贷权限,非公经济劳动密集型、商贸服务型小企业的认定等,全部下放辖区承担。
三是按照“政事分开,事权下放”的原则,向事业单位转移下放职责15项,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切实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使部门能够轻装上阵,把该承担的职能履行好。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医疗认定工作,由人社局交由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卫生、防尘设施设计任务书审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的具体工作由卫生局交市卫生监督所承担。
四是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有一个单位办理,确需多家办理,明确主次责任”的要求,梳理和明确了部门之间分工20多项,建立完善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如全民创业、物流业、能源行业管理、小企业管理、创业创意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等。
通过职能增加、强化、下放、取消等,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理顺了职责关系,建立了全面衔接、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银川市编办供稿)